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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成都市3-5岁幼儿入园率达99%以上
发布时间:2019-01-28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人民网成都1月28日电 (任重)据成都市教育局网站消息,成都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发布,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四川省关于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和《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制定成都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2014—2016年,全市实施了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2016年,全市各类幼儿园共2228所,在园幼儿51.4万人,3-5岁幼儿入园率达98.89%。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加,全市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30.9万人,较2013年增加10万人,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由2013年的70.6%提高至85.9%,“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全市学前教育投入大幅增长,2016年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达20.76亿元,较2013年增长13.3亿元。幼儿园教师队伍持续壮大,幼儿园教职工6.1万人,较2013年增加1.6万人。等级幼儿园占比达87.9%,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着提高。与此同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幼儿园学位压力在部分区域依然存在,幼儿园教职工待遇相对偏低,师资队伍专业素质和学前教育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运行保障、监督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发展原则,以“扩大总量、调整结构、提升质量、健全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鼓励扶持普惠性幼儿园,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公平、质量良好的学前教育。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3-5岁幼儿入园率达99%以上,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80%以上,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二级园以上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70%以上。形成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公平均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根据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公益性幼儿园。做好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教育质量。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完善优先发展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的财政投入结构,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统筹推进办园体制、发展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幼儿园学位供给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结合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规划幼儿园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快公办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进度。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清理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进行督促整改。

2.创新公办园办园形式。采取公开招标、委托管理等方式,鼓励符合资质的社会团体或个人领办政府建设的幼儿园并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支持区(市)县在新建公办幼儿园推进“两自一包”改革(即: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

3.鼓励扶持公益性幼儿园。实行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公益性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扶持引导公益性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加强对公益性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和保教工作指导,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

4.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坚持市场开放、平等竞争原则,鼓励境内外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推进民办幼儿园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实行差异化扶持。

(二)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按标准配备幼儿园教职工。按照国家颁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采取核定编制、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其他各类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

2.提升幼儿园教师素质。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市属高校学前教育资源优势,与成都大学合作成立成都市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坊、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促进中心,加大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加强师德教育宣传,引导幼儿园保教人员爱岗敬业,不断提升师德素养。鼓励保教人员提升学历水平,所需经费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

3.实施保育员全员培训。重视保育员队伍建设,把好保育员入口关,新入职保育员须经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到2020年,各区(市)县要对区域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育员开展一轮全员培训,并将《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操作手册》等相关内容纳入培训课程。

4.加强课程建设和教研指导。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制定加强幼儿园课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配齐专职教研员,充实教研力量;完善教研联组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教研工作网络,强化幼儿园保教实践研究和指导;落实园本研培制度,提高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5.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深化区域联盟发展和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对农村幼儿园的业务指导。2017年起,每所市一级幼儿园要结对帮扶2所以上农村幼儿园,并将此作为一级园申报和复核的重要条件。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支持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一体化管理。

6.开展学前教育监测评估。定期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发布成都市学前教育年度报告。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修订等级园评定、公益性幼儿园评估等评价标准。支持发展专业的学前教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并委托开展质量评估。

7.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引导幼儿园特色办园、优质办园,有计划地打造一批家长欢迎、社会认同、行业肯定的品牌幼儿园。鼓励幼儿园提高办园等级,逐步缩小幼儿园之间的质量差异,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三)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

1.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对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2.健全待遇保障机制。保障公办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各区(市)县将按规定配备的公办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列入教育单位部门预算。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将幼儿园教师统一纳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和职称评聘范畴,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倾斜政策。鼓励区(市)县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筹予以解决,改善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三期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稳定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发改、财政、人社、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区(市)县人民政府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以确保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目标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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