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忘记密码?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 学院概况院系设置校区地图科研兴校教学管理党团建设民主管理政策动态招生简章考试提醒
新 闻 学院新闻开课通知教学互动他山之石教育新闻就业动态学习资料你问我答师资力量学生活动
四川电大 | 成都电大 | 公交驾校 | 职业培训 | 理工夜班 | 理工白班 | 爱华学院 | 华旅留学 |
 当前位置:主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分类
教育新闻
教育部:将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9-02-03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原标题:将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幼儿园

  针对近日关于“民办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的说法,教育部2日回应表示,民办园不仅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相反,政府还会继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积极引导和扶持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1月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但个别自媒体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等相关要求误读为“民办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

  对此,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普惠性幼儿园既包括公办园,也包括普惠性民办园。从现实看,各地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2017年,民办园数量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已接近63%,但民办园总量中普惠性民办园只有43%左右。要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必须继续按照公办民办并举的要求,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积极扶持和引导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但不是要求所有民办园都要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举办者可以选择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满足家长不同的选择性需求。

  “这次主要是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治理,非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在这次治理范围之内。”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举办者在小区之外其他场所举办的幼儿园,可继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依法依规办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据新华社




上一篇:编程教育会成为下一个“培训爆款”么?
下一篇:节后胖了要受罚,“狠心”还是“走心”?

 

 


我要留言
姓名:
电话:
QQ:
内容:


友情连接:
Copyright 2011 www.sctimesed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
成都高升桥东路(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驻成都市办事处内)  邮编:610000
电话:028-85096458,85052458 移动座机:13438079236  传真:028-85056498
蜀ICP备09022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