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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确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
发布时间:2019-02-20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2月15日,教育部召开2019年第二场教育新春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颁布一年来,全国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思路。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介绍福建省落实《意见》相关情况及我省实施意见政策亮点。
福建明确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针对师范教育弱化问题,提出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在校生应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明确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对师范院校评估增列师范专业评估项目,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并通过改革师范类招生、探索本硕一体化培养、提高师范生专业奖学金标准等举措,吸引优秀学生报考师范专业。省教育厅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印发福建省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10项举措。目前,正在落实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上浮50%”要求,师范生生均拨款最高可达每人每年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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