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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实施意见出台!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
发布时间:2018-05-08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
浙江在线5月3日讯(记者纪驭亚)5月3日晚,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浙江省高招委已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通知》明确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四项重点任务。
一是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进一步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按要求积极稳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以及特殊类型招生中,加大使用力度,创新使用方式;继续推进职业技能全省统一考试;继续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各类定向招生,严格按规定做好考生资格审核。
从2020年招生起,高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确定,部分专业将要求考生须同时符合2门或3门选考科目。
二是全力保障高考安全平稳。
落实考试安全保密责任,强化风险预案管理和部门联防联控,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行为。坚持教育、防控、监督三管齐下,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增强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意识,严密防范泄露考生个人信息。
三是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管理。
严格遵守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
四是着力优化招生宣传与服务。
切实做好高考招生改革政策解读,持续做好志愿填报指导、信访咨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我省2018年高校考试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统一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我省新高考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018年我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考试科目为3门必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目前,2018年高考生的选考科目考试已经结束,6月统一高考只剩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三个科目。考试时间:6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6月8日下午考外语(本次外语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语文、数学提供一次考试机会,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满分750分。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规定的程序形成。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真实的鉴定。
高考志愿填报及分段录取
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段(批)志愿填报。未按时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段(批)报考资格。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各项具体要求,确保本人填报符合条件。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须至少有1门符合要求方可填报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普通类第三段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另行公布。
高考招生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考生分别按实考人数的20%、60%、90%分三段,分段线在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公布。普通类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平行录取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投档时,直接投到考生所填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
普通类提前院校传统志愿及录取
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填报志愿,录取分段进行,投档比例不超1:1.2。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考我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艺术类、体育类志愿及录取
艺术类录取分两批。艺术类第一批(专业校考为主)实行传统志愿,设院校志愿2个,每个院校志愿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按院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除自主划线的院校外,其他高校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本专科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分两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实行三位一体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安排在相应批次提前进行。
体育类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两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具体办法同艺术类第二批。其中,特招生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普通二段分数线的75%。
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规定
高校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其最低文化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高校自主选拔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在6月26日至6月27日与普通类第一段等志愿填报同时进行;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参加普通类第二段及之后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投档在普通类第一段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之前进行,文化成绩原则上要求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在6月2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报考上述高校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参加测试资格。其中,获得多所院校测试资格的考生,同时还须自主确定优先录取顺序,高考成绩揭晓后,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此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
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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