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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提醒 |
安徽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施办法公布 |
发布时间:2019-02-22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
2月18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了我省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考生可于2019年3月5日10:00至3月8日16:00在报名点登陆省考试院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报名。同时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3所高职院校。报考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对口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勾选确认参加本科对口招生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在录取过程中,各招生院校将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高校可适当调整面向普通高中与面向中职计划分配,按招生总计划的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于4月2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2日-3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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