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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提醒 |
2018江苏高考模式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
发布时间:2018-04-25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公布了《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高考模式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由我省自行组织高考命题。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蔡蕴琦
A
考试模式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3”指统考科目,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其中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
选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20分,按考生成绩分布分为A+、A、B+、B、C、D六个等级。其中:A+为前5%(含5%),A为5%~20%(含20%),B+为20%~30%(含30%),B为30%~50%(含50%),C为50%~90%(含90%),D为90%以后。
必测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为100分~90分,B为89分~75分,C为74分~60分,D为59分及其以下。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分A、B、C、D四个等级。
统考(含选测科目)答卷的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B
志愿填报
分两阶段,文理体育类每批次可填8所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包括: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在各个批次设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其中,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两大批次。
C
关于录取
高校录取共分6个批次
高校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
1、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文科类和理科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航海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本科院校);
2、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5、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6、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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