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的积极性,经学院研究决定,各项目要开展一次评选2016年下半年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活动。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学生争做合格公民,自觉参与学校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培养学生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操,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近日学院发出《关于评选2016年下半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通知》对各项目优秀学生评选名额为在籍(除本次毕业生)做出了规定,要求按学生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为在籍(除本次毕业生)学生总数的3%;优秀毕业生为本次毕业生总数的3%。
《通知》对评选原则提出了要求:一是坚持客观、公正、公开;二是坚持注重实绩;三是坚持自我推荐、部门初评、领导评定相结合;四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五是坚持少重复评定;六是在籍且缴清一切费用的学生。
对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学院将在12月18日召开的2016年毕业生联谊会上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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