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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
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公告 |
发布时间:2018-01-10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
四川省教育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我厅接受审计厅对2016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厅机关和四川省成都西藏中学(以下简称“西藏中学”)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一、基本情况我厅为省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厅本级和4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厅批复我厅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164060.6万元,决算草案反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752689.14万元。本次审计厅机关本级2016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8680.2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0.86%。审计结果表明,我厅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6年度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的内容较为完整、准确,基本能够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使用资金。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决算编报基本真实、合规。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一)关于部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1. 对西藏中学违规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中开支其他费用的问题,我厅督促学校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细化编制方案,确保不再出现此类情况。法律顾问费实行预算单列;对教师培训费进一步细化培训方案,严格按照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相关政策法规。2. 对西藏中学违规使用非正规票据收取水电费等费用的问题,学校已向省财政厅申请购买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收据,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规定。(二)关于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健全、不细化、执行不力问题整改情况1. 对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未明确重大经济事项的金额标准及具体内容的问题,我厅已重新修订了《中共四川省教育厅党组工作规则》、《四川省教育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需由厅党组或厅长办公会审议的重大经济事项和具体额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 对制订的机关公务接待和管理办法与上级要求不符的问题,我厅已重新修订了《四川省教育厅机关公务接待和管理办法》,取消了与上级要求不一致的表述,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执行国家重大财经政策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1. 对厅机关会议费开支不规范,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三类会议费的问题,今后将严格会议费预算编制和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 对厅机关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川委办〔2014〕9号)、《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财行〔2014〕289号)、《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2017年度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包车)工作的通知》(川机管函〔2015〕965号)的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租赁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3. 对厅机关购买服务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厅机关在2017年6月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后,招标工作已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今后,也将进一步学习和领会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吃透政策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4. 就西藏中学物业管理服务未编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学校2017年预算中物业管理费已经实行了政府采购,完成相关工作,签订了合同。今后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再发生此类问题。我们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严格加强管理,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促进单位健康发展。上一篇: 关于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公告 下一篇: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学生个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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