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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学院2018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0  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发布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关于对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川人社函〔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西昌学院网[www.xcc.sc.cn,下同]上发布)。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西昌学院事业单位西昌市北工业园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西昌学院坐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四川省西昌市。学校肇始于1939年北洋工学院内迁西昌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是民国时期首创的综合性多学科高等专科学校,学制3~5年,享有“小北洋”之誉。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组建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5年2月,学校被列为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试点学校。学校环境优美,获四川省“园林式校园”称号,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4亿元,图书203万册,电子图书120万册。学校设置16个二级学院和1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开设64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等九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7000余人。截止2018年3月14日学校有教职工981人,其中专任教师783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1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45人;硕士、博士研究生579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省学术带头人、突出贡献专家、科技拔尖人才29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3人,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师德标兵6人。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立并实践“本科学历(学位)+职业技能素养”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立项建设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在四川省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中立项建设2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省级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16门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在校外建立了156个协同育人合作教育基地。获国家级及省级教学成果奖36项。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工作。重点开展了以凉山自然资源和农业资源为主的自然科学研究和以民族文化资源和边远地区管理为主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建有各类科研平台14个,其中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9个,与四川大学联合共建实验室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承担国家、省、州、企业等各类科研项目996项,投入经费1.03亿元。获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437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1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12项,凉山州科技进步奖61项,凉山州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10项。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936篇,出版科技专着197部。选育作物新品种21个,获国家专利117项。推广转化科技成果68项,取得社会经济效益15亿余元。学校积极拓展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立项建设122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先后三次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近几年,学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200余项,2014年获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特等奖一项、2015年获四川省第二届青年创业大赛一等奖一项,并获创业基金奖励;学生获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居全省高校前茅;近四年新生平均报到率连续达96%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多年保持95 %以上,2005—2011年被评为“四川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德国、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的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交流与合作关系。有美国、英国、俄罗斯、菲律宾、波兰、巴西、秘鲁、韩国等国留学生在校就读。2005年,被评为“四川省教育外事工作先进单位”。学校秉承“审慎明笃”的治学精神,以“明德、乐学、求实、至善”为校训,坚持“应用性、地方性、民族性”办学特色,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在服务地方、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等全面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成全国民族地区知名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技术大学。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西昌学院2018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海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应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提供第三方的专业认定材料(模板在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人事处资料下载中下载)。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三、招聘岗位、名额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四、报名、公布岗位调减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站(www.xcc.sc.cn),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0:00至5月3日24∶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快捷入口”进入“人才招聘”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zp.xcc.edu.cn/zpsys/index/Index/index.action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或png格式的照片,请使用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的尺寸为80PX*80PX,大小不要超过10MB。西昌学院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在2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打印报考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西昌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二)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由西昌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昌学院2018年5月8日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五、面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西昌学院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副高职称岗位开考比例为1:1。面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XX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一)面试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昌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8年5月8日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西昌学院网站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研究生院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西昌学院或四川省教育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④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的报考者,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证明。⑤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的报考者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⑦报考者所在基层组织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证明。⑧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昌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员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1)试讲:报考者准备时间为三十分钟的专业教案(纸质及多媒体课件)三套(内容按照《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要求),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时评委抽取其中的一套教案试讲(注意:纸质教案及多媒体课件上不得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合作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二)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总成绩(含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西昌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昌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七、考核西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八、公示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2.毕业两年来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3.2018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西昌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我校凭省教育厅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昌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十、纪律与监督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特别提示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昌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2580116(西昌学院人事处)监督电话: 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委)0834-2580111 (西昌学院监察处)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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