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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项目若因生源不足等原因录取时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生源情况在项目之间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中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要求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拳击要求运动健将(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报名时运动技术等级证书截止审批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2.报名方式: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index/tyzs/tyzs_index/on/Y.html/)及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
3.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报名项目须在我校招生项目范围内且不得跨项;考生如有多个运动技术等级证书,请注意选择自己需要的等级证书报名;考生可提前注册体教联盟APP,并在其中核对等级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
4.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先录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二志愿。
5.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线完成缴费,报名缴费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志愿。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中查询,相关考试费用由组考单位收取,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6.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必须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在3月15日12:00前以EMS邮政快递方式寄达或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
(2)考试时间:
时间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1日
语 文
数 学
4月22日
政 治
英 语
注:考生可于2018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中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3)考试地点: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2018年4月21、22日参加文化考试。
(4)考生可于2018年5月14日12:00后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如对文化考试成绩有异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见附件2),复查申请须于5月15日前传真至023-68250942。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取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8年版)》。涉及我校招生项目的统考安排如下:
招生项目
统考方式
组考院校
足球、田径、排球、乒乓球
分区统考
西安体育学院
羽毛球、篮球、网球
分区统考
成都体育学院
艺术体操
全国统考
首都体育学院
跆拳道
全国统考
上海体育学院
游泳
全国统考
北京体育大学
沙滩排球
全国统考
南京体育学院
拳击
全国统考
吉林体育学院
考试时间预计在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及组考院校招生官网的相关通知。
五、录取办法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在国家统一高考前提前单独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我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3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50分。
3.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项目计划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者,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如招生项目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相应项目双上线的第二志愿考生,如二志愿双上线生源仍不足的招生项目,学校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生源情况将其项目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中录取一志愿考生。
4.体检结论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学校对拟录取考生,于2018年5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6.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学费标准:2017年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2018年的学费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七、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相关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九、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00715
联系电话:023-68367777,68252513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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